各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创业实践的指导,有效推动学院创业教育的发展,经研究,拟聘任第一批大学生创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及类型
1、聘任对象
本次聘任对象为校内外有相关创业经历或创业指导经验,关心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活动的成功创业者、职业经理人以及行业专家等相关人士。
2、聘任类型
(1)创业理念教育阶段导师
主要从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企业人力资源部主管以及获得SYB、KAB、创业咨询师等师资证书或在创业教育理念方面有突出成果的校内外人员中选聘。
(2)主要实践阶段导师
主要从中小型企业的企业主选聘,要求有创业经验并有企业实体。
(3)主要从劳动、工商、税务、财政、物价等部门专家中选聘。
二、聘任人数
请各学部推荐2-3名与本学部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创业导师候选人,我院将根据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择优聘任。
三、聘任年限
大学生创业导师聘任期为2年。聘任期满期后,可根据考核情况续聘。
四、聘任方式
1、2014年10月22日前,请各学部填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报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7号楼303楼,联系电话:85015987,联系人:陈会萍),电子发送至邮箱chp_happy@qq.com。
2、学院组织专人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对予以聘任的导师颁发聘书。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