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5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448

各学部:

根据中央、省有关加强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5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5届困难毕业生信息数据统计

为准确掌握困难毕业生情况,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部要及时做好困难毕业生的摸底、调查和建档工作,并于3月6日前将2015届困难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报送招生就业科。

二、认真开展各项帮扶服务措施

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帮扶针对性。通过有针对性的分类开展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结合 “重点关注、优先推荐、心理辅导”等方式,认真开展各项帮扶服务。

1、针对就业困难的困难毕业生,要随时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指导,组织专场培训和招聘,提供实习机会,锻炼能力,提高水平。重点向困难毕业生宣传“大学生村官”、“苏北计划”、 “毕业生应征入伍”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引导困难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和投身祖国国防事业。

2、针对身心残疾的困难毕业生,采取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就业辅导、电话咨询等形式,帮助困难毕业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克服恐慌、焦虑、浮躁的心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求职措施。

3、针对家庭困难毕业生,通过勤、助、奖、贷体系减轻其经济压力。为其提供国家及省市有关资助政策,引导及利用对策。主动帮助困难毕业生联系各地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落实专项帮扶计划。

4、利用活动牵引,有效推动就业。学院举办招聘会、宣讲会,向企业重点介绍和推荐困难毕业生,增加就业机会;开展“职业规划大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系列活动,鼓励困难毕业生积极参与,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各学部针对不同情况的困难毕业生做好《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档案》(附件2),及时做好帮扶记录以便归档。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5届困难毕业生汇总表》.xls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档案》.doc

 招生就业科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