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就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就创业指导工作水平,经研究,定于5月开展我省高校就创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部门及院(系)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 (一)职业指导师 培训时间:5月11日—15日,5月10日下午报到。 鉴定时间:5月16日。 培训地点: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南京市北圩路77号)。 (二)创业咨询师 培训时间:5月12日—16日,5月11日下午报到。 鉴定时间:5月17日。 培训地点: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同心园宾馆(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51号)。 三、报名组织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就创业指导人员的培训与鉴定工作,将教师培训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请根据通知确定的培训任务和要求选派学员,安排专人负责报名组织和参训学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参加培训和鉴定的教师能够安心、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切实提高培训成效和考试合格率。 (一)网上报名 请各校按照我中心统一分配的账号,在江苏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zyzds)报名,确保网上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二)材料提交 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仅在网上报名而不提交纸质材料者,报名无效),职业指导人员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创业咨询人员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职业指导人员补考须另填写《江苏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补考人员名册》;创业指导人员补考须另填写《江苏省创业咨询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补考人员名册》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考申请登记表》。 各学部老师4月7日将报名情况报招生就业科,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4月14日。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费用缴纳 (一)职业指导师 1.培训、考核、鉴定费1600元/人; 2.报考职业指导师需另交论文评审费200元; 3.报考高级职业指导师需另交论文评审费200元、答辩费300元。 (二)创业咨询师 培训、鉴定、教材资料费共3200元/人。 (三)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4日。 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缴费的,须在用途栏注明“学校全名+职业指导师”或“学校全名+创业咨询师”。 收款单位: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账号:430101140910040193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宁海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301000307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403室。 联系人:周双龙,刘溪潺。 联系电话:025-83335322、83335733,83335324(财务)。
附件:1.职业指导人员申报要求.doc 附件:2.创业咨询人员申报要求.doc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