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精神,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法规,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掌握就业、创业知识,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决定举办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竞赛设组委会,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厅高校学生处、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
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
三、赛程安排
(一)宣讲学习阶段(4月13日—5月15日)
(二)参赛阶段(5月19日—9月22日)
(三)总结评奖阶段(9月24日—10月20日)
四、参赛方式
可通过网站或手机客户端参赛,系统每日按学校汇总、更新参赛学生总数和成绩。
(一)网上参赛方式
参赛学生登录江苏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完成实名注册,进行在线答题。完成50题(含单选30题,多选10题,对错判断10题),总分为100分。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即可得到本人的竞赛成绩。
(二)手机客户端参赛方式
已安装并开通使用“91JOB高校就业信息化服务系统”的高校,组织本校学生登录本校就业网站或本校就业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后进行答题,答题完毕并提交试卷后即可得到本人的竞赛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学生参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登录指定网站研读学习相关内容。
(二)各高校要围绕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相关知识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培训。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学生优胜奖”和“高校优秀组织奖”若干。
(一)学生优胜奖
按照参赛学生的成绩进行排序,取参赛人数的前1%为学生优胜奖。
(二)高校优秀组织奖
1.优秀组织奖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
2.申报优秀组织奖的高校应将本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组织就业创业政策专题学习或讲座,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培训;利用校内多种宣传渠道和场所进行宣传等情况。
3.组委会根据各校组织推动情况,结合参赛学生比例、成绩等因素进行评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群、郭睿;联系电话:025-83335732、83335730;E-mail:48761140@qq.com;通信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407室省招就中心高校服务部;邮政编码:210024。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