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培养受社会欢迎的应用型人才,根据资助单位的意愿,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组织进行2012—2013学年度“尚外国际外语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杏林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优良,热爱党,热爱祖国,有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努力,各门课程考核合格,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奖学金申请者应获得过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者应获得过2011-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并经学院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
4.坚持体育锻炼,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标准。
三、评选类别和金额
1.评选类别:奖学金1名、助学金4名。
2.奖励金额:奖学金每人1000元、助学金每人500元。
四、名额分配
各学部拟申报奖学金和助学金各一名。
五、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申报表。
2.所在学部审核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定后(评审委员会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和尚外国际外语相关人员组成),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1.尚外国际外语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2.已获得过同类别社会资助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得申报。
3.参加过尚外国际外语培训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
各学部应重视“尚外国际外语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评审。各学部在认真组织评审后,请将《社会资助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尚外国际外语奖助学金”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形式于6月6日以前反馈至助学科。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85015937。
附件:1、社会资助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