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1362

各学部:

根据《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时顺利地发放,请于9月20日前将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收齐,同时填写《2013-2014学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学部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与受理证明一同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助学科。联系人:王宁,电话:85015937。

附件:2013-2014学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xls

 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