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使班级心理委员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我院将对2013级、2012级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培训,现将具体培训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学部2013级、2012级班级心理委员;
2、院心协、各学部心协分会主要学生干部。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
2013年11月3日(本周日)晚6:30在南通大学钟秀校区主报告厅举行心理委员培训。
三、培训要求
1、请各学部负责心理工作的辅导员高度重视此次心理委员培训工作,认真督促相关同学按时参加培训,并在本学部参加培训的学生中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考勤。
2、请各学部负责心理工作的辅导员于10月31日(本周四)前,将参加培训的学生名单(电子、纸质各一份)报送助学科备案。
3、本次培训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进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为保证学习效果,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