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了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当代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先进事迹,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编印2012-2013学年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的通知》(苏教助函〔2013〕51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一),现向学部征集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2012-2013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11月30日前。 三、申报要求:相关学部对学生申报的事迹材料要严格审查,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届时学院将组织成立先进事迹材料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择优上报。 四、申报方式:先进事迹材料以电子稿的形式报送至助学科。 附件:
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