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院2014级新生中发展红十字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859

各红十字分会:

为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不断加强我院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我院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院2014级新生中发展红十字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会员条件:本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成为红十字会会员。

2.会员权利: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佩戴红十字标志;团体会员的权利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3.会员义务: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4.新会员申请程序:本人申请(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本班所有申请人在同一份申请表上依次签名,请用蓝、黑水笔填写),组织批准(分会同意盖章报院红会备案);每人每年交会费5元;提供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5.在校期间会费按学制年限一次交清,经学院认定的特困生免交会费,普困生会费减免一半(需提供名单)。

二、工作要求:

1.请各红十字分会认真组织宣传发动,于11月7日前完成新生会员的发展工作及会费收缴工作,将会费以学部为单位于11月7日前汇存至建行账号:6227001277511442622(户名:王宁)。

2. 各分会按要求将新生会员名单造册并发邮件至学工处邮箱xlxgb@ntu.edu.cn,造册时只填写会员证号、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和会费(请勿改变表格格式)。院红会对会员名册校核盖章后回发给各学部存档。

3各分会按照院红会编号后的会员名册,到助学科办理红十字会员证,并及时发放给新会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红十字会员入会申请表.doc

红十字会员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