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954

各部门、学工办、科室:

根据《南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为更好地实施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部门、学工办、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填写《杏林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于3月2日之前报学生工作处助学科审批。勤工助学岗位由助学科统一进行设置与管理。

二、工作时间

  学生一经录用即可上岗工作,本学期工作时间段为第1—16周,工资计算随即开始。 

三、酬金发放

每月5日前需将上个月学生的勤工助学考核表、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交助学科,酬金将由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的建行卡中。

附件杏林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xls

杏林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考核表、酬金发放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