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下半年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556

 

各学部、启东校区: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和干预工作,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每年进行两次。依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安排,2015年下半年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和干预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时间

11月2日至11月30日

二、排查范围

我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历年心理健康普测和心理健康摸底排查工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2、患有各种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3、因学习困难、考研或就业受挫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4、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5、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的学生。

6、迷恋上网或有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7、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8、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9、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10、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价值观冲突、性困扰、对社会不良现象存在困惑等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1、患严重身体疾病,治疗周期长,个体感觉痛苦,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12、家庭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等。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排查和干预工作要求

1、各学部和启东校区要组织发动辅导员、班主任和大学生心理协会各分会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联络员,广泛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2、所有在校大三学生进行排查的同时安排上机测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013级学生心理测试上机时间安排表》。

3、对所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实施分别建档,分级干预。

(1)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选派富有心理健康知识和学生工作经验的辅导员或教师约谈辅导,并做好记录;

(2)对有障碍性心理问题学生,由学部联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及时上报,由助学科统一转介。

(3)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填写《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情况登记表》,及时上报。并严格按照《南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确保安全。

4、请各学部、启东校区高度重视,切实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并注意保密原则,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5、请各学部、启东校区对排查出的每一位需重点关注学生,落实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和心理档案,并由各学部和启东校区联系心理工作的辅导员统一填写《南通大学心理健康摸底排查情况一览表》,于1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学生工作处助学科。邮箱:xlxgb@ntu.edu.cn

附件1:2013级学生心理测试上机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南通大学心理健康摸底排查情况一览表.xls

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