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风建设月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2049

关于做好学风建设月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启东校区管理办公室: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开创我院学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现就做好我院第一届学风建设月总结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事项

1、“我的大学梦”最佳主题班会

评选标准: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能针对学生存在的实际问题召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能根据活动内容适当布置教室、营造气氛,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班会的积极性。活动形式新颖,能展示班级学生的特色与风采。

推荐单位:各学部、启东校区

推荐名额:各学部大一至大二年级各推荐2个,启东校区推荐3个。

申报材料:简要陈述班会内容、形式、过程和取得成效,提供反映班会场景的照片,写明班级、所在学部或校区,以及辅导员、班主任姓名。

2、学风建设优秀课堂

评选标准:同学反映课程教学效果好,普遍能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自觉做到预备铃前进教室预、复习,按座位表安排座位,上课时端正坐姿、认真听讲、勤做笔记,课间及时自查学习情况、与老师交流,无带食餐点、上课玩手机等课堂不文明行为。

推荐单位:各学部、启东校区

推荐名额:从3-4个班级合班上课的课程中择优推荐。各学部大一至大三年级各推荐2个,启东校区推荐4个。

申报材料:简要陈述在课堂管理中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提供反映课堂教学情景和优秀笔记的照片,写明合班上课的班级、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姓名,以及每周上课的时间、地点。

3、学风建设优秀宿舍

评选标准: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条例》,能按照确保安全、秩序井然和做好内务三项要求,加强宿舍自我管理,在学院和后勤宿管组织的宿舍检查中表现突出,无抽烟、违章用电和夜不归宿等有损安全、健康、文明行为。

推荐单位:后勤宿管

推荐名额:从住宿人数满员的宿舍中择优推荐。每幢宿舍楼以学部、年级为单位各推荐2个,启东校区男、女生楼每层推荐2个。

申报材料:简要陈述在宿舍管理中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提供反映宿舍同学日常学习、生活情景的照片,写明所在校区、宿舍楼号、寝室号、学部、班级和辅导员、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姓名。

4、学风监督优秀志愿者

评选标准: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拒绝早餐进教学区”文明仪行劝导,以及晚自修检查、宿舍查夜和食堂值勤等自我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

推荐单位: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各学部及启东校区

推荐名额:以现有学生自我管理岗位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个岗位推荐2-3人。

申报材料:简要陈述在学生自我管理岗位上所做工作及突出事迹,提供反映工作场景的照片和个人生活照,写明姓名及所在校区、学部、班级和辅导员、班主任姓名。

5、学在杏林——我们身边的好榜样之杏林学霸

评选标准:各专业年级学习成绩排名第一,以及2014年9月至今在省级和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与科技竞赛中获二等及二等以上奖的学生。

推荐单位:各学部、启东校区

推荐名额:不限

申报材料:简要陈述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方面的突出事迹,提供个人生活照或反映竞赛场景的照片,以及学科竞赛、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写明姓名及所在校区、学部、班级和辅导员、班主任、竞赛指导教师姓名。

6、学在杏林——我们身边的好榜样之百炼之星

评选标准:每人每天坚持锻炼1小时以上,在“早起、早餐、早读”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等健康生活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推荐单位:院团委、学生会及各学部、启东校区

推荐名额:根据晨读、晨练考勤等情况,以班级、宿舍、个人或社团为单位推荐评选,名额不限。

申报材料:简要陈述在培养良好作息习惯和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方面的突出表现,提供反映晨读、晨练和课外体育锻炼情景的照片,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所在校区、学部和辅导员、班主任或指导教师姓名。

7、学风建设月活动最佳创意奖

评选标准:主题明确,富有创意,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新颖,能反映学部、校区或专业特色,活动组织有序,参与人数多,影响力大,有成效。

推荐单位:各学部、启东校区

推荐名额:从各单位申报、举办的学风建设月活动中组织评选,每个单位限报2项。

申报材料:简要陈述活动策划的理念、思路、内容、形式和活动开展的过程、参加人数及取得成效,提供反映活动情景的系列照片,写明活动名称及举办单位和时间、地点。

8、学风建设月活动先进个人

评选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推荐单位:院学工处、团委、学生会及各学部、启东校区

推荐名额:按每项活动1-2人进行推荐。

申报材料:简要陈述在学风建设月活动中的突出表现,提供反映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情景的照片和个人生活照,写明姓名、组织开展活动的名称和所在校区、学部、班级或学生组织的名称,以及辅导员、班主任姓名。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5月28日(第13周周四)前,对照表彰事项完成推荐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交院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学院于6月4日(第14周周四)前组织评审,并公示。

2、请各学部、启东校区于6月1日(第14周周一)前,组织完成学风建设月活动小结,做好学风建设月活动回顾展的版面设计。学院将根据活动小结和回顾展制作情况,以及对各项活动的考评情况,组织在各学部(校区)、班级和辅导员、班主任中,择优评选“学风建设贡献奖”。

3、希望各单位以开展学风建设月总结表彰工作为契机,按照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深入开展学风建设,确保各项活动取得成效。各学生班级、宿舍和个人在学风建设月活动中的综合表现,将作为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的重要衡量指标。

4、在总结表彰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