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接

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583


6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同志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62共产党员为什么要接转党组织关系?怎样接转党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及时准确地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学生党员毕业分配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组织关系由学校转移到分配的单位。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不得参加分配单位的党组织生活。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接转组织关系,一般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和携带;也可以由党组织派人办理和由机要通讯传递。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一般不得由党员个人委托他人,甚至由非党人员办理和携带。若发现这种情况,组织部门应不予受理并通知所属党组织,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63.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对党员的要求有哪些?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4.为什么要对毕业生党员进行转移组织关系的教育?

 

对毕业生党员进行转移组织关系的教育以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增强党员组织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向毕业生党员详细介绍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等具体程序及要求,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反馈回执,避免因接转组织关系不及时而造成自行脱党的情况发生。

 

65.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有何区别?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

 

一般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6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66如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该如何转移?

 

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特殊情况也可转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67.对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并要求其参加当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未落实工作单位、学籍档案留在学校、并能够经常返回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在保证能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的前提下,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党委审批并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理单(缓派)》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组织关系可继续保留在学院,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在此期间,如已落实工作单位或不能经常返回学校的,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保留关系满半年后,必须将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材料转到其父母单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学院党委将待就业毕业生党员组成临时党支部,加强管理。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68.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多长?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有效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必须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介绍信有效日期内办理转移手续,则应在有效日期内,与原开信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关系手续的党组织取得联系,书面报告所发生的情况,由党组织给予指导,确定如何处置。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作出自行脱党处理。

 

6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不慎遗失怎么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对确属党员本人遗失介绍信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的党内处分。

 

70.出国(境)党员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公派出国留学、讲学和从事科研活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一律由所在基层党委保存,根据具体情况可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往派出部门;党员因私出国(境)或自费出国留学,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在出国前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所在基层党委;出国(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71.休学、退学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1)已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党员,须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拟居住地党组织,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并按时缴纳党费。

 

2)已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到其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党员档案材料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出。

 

                                    

 

72.学生(升学)校内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在本校各单位之间转移的,填写《毕业生党员转移(校内)登记表》。

 

留本院的,同时填写《毕业生党员转移(校内)登记表》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本院内)》。

 

73.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入?

 

1)学生党员本人将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统一到学校组织部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2)相关辅导员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审查工作。认真审核每一份新转入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对缺少材料的由学生党员本人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及时补齐所缺的相关材料。因材料遗失等原因致使无法补齐的,必须由原单位党组织开具证明材料并装入党员档案中。对审查过程中,学生本人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试行)》的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报,以便做出妥善处理。

 

74.教职工校内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1)党员在校内各单位之间调动时,由本人到组织部开具介绍信到所去基层党委报到;

 

2)党员在同一个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内部调动的,不需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3)职工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基层党委转至离退休处党委。

 

75.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的手续有哪些?

 

1)党员本人在办理调入手续时,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组织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同时,根据调入党员所去的单位,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由党员本人到所调入基层党委报到。

 

2)要做好转入党员的登记、审查工作。认真审核其人事档案中党员档案材料,对缺少材料的要求党员本人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及时补齐所缺的相关材料。因材料遗失等原因致使无法补齐的,必须由原单位党组织开具证明材料并装入党员档案中。

 

76.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出?

 

调离校区的教职工党员,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在明确对方党组织名称后到组织人事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由党员本人到组织人事部开具临时组织关系,党员在组织人事部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后,要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其原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结束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党员本人带回交至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