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分党校第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总第十三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450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加大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总第十三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任务

 

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帮助其明确和理解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任务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内容,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与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培训对象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各党支部初步培养、教育、考察,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时间

 

201011

 

四、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宗旨、党员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作风和纪律以及端正入党动机等。

 

主要学习材料:1.《中国共产党章程》;2.《大学生入党培训教材》;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材料。

 

五、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以集中专题授课和交流讨论为主,同时组织学员观看录像、自学、参加实践活动等。

 

培训结束前,学员要认真填写《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提交书面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小结,并参加党校统一组织的考试。经综合考核合格者,发给党校结业证书。

 

六、培训要求

 

1.要加强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各党支部于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将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汇总填入《党校学员报名表》报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培训。支部要指派专人负责本期培训班各项工作,帮助和督促学员处理好工作、学习与培训的关系,确保学员能按时参加学习。

 

2.学员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编成学习小组,并选配得力的同学担任组长。组长要根据统一安排督促学院自学、组织交流讨论和实践活动,并做好日常的考勤工作,所有情况要及时报各支部。

 

3.参加学习的学员要以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党校培训班学员须知》,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材料,领会精神实质,并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进行认真思考、讨论,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4.培训班结束时,各支部要组织评选本期培训班优秀学员,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资料(包括学员考勤表、学员讨论记录、学员登记表、考试试卷、成绩登记表、优秀学员登记表、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