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杏林学院分党校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培训班(总第十九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1271

各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加大在我院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培训班(总第十九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帮助他们进一步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确定的、未经过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毕业班学生党员除外)。

 

三、培训时间

 

20124

 

四、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党员发展工作具体要求、培养联系人工作职责。

 

主要学习材料:1.《中国共产党章程》;2.《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4.2012年全国两会”相关材料。

 

五、培训方式

 

自学、专题讲座、交流讨论等。

 

六、培训要求

 

1.加强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在学院党委统一布置下,各党支部于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将拟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汇总填入《培养联系人培训班报名表》报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培训。支部要帮助和督促学员处理好工作、学习与培训的关系,确保学员能按时参加培训。

 

2.强化培训管理,确保质量。根据学员情况进行分组,选配学员担任组长。组长负责督促学员自学、组织交流讨论,并做好日常的考勤工作。

 

3.参加学习的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以饱满的精神认真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中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委员会分党校培训班学员须知》的规定,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材料,领会精神实质,并联系实际进行认真思考、讨论。

 

4.培训班结束时,各学员组要组织评选本期培训班优秀学员,报所在支部审核、党委批准,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资料(包括学员考勤表、学员讨论记录、学员登记表、培养考察材料、优秀学员登记表、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附件:1.培训班学员名单.xls

 

2.培训班日程表.doc

 

3.培训班学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