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7浏览次数:744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文体生活,提高田径运动水平,决定举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日期:2011年11月4至5日(4日全天,5日上午)

二、 比赛地点:钟秀校区田径场

三、 参加单位:学院各部门、学部

四、 比赛组别:1. 学生男子组,2.学生女子组,3. 教工男子组,4. 教工女子组

五、 比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0m、200m、400m、1500m、5000m、110m栏(91.4c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学生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3000m、100m栏(76.2c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3.教工男子组:100m、400m、跳远、铅球、50米“赶羊”、1分钟跳绳、定点投篮、足球射小门、挥锹投石、摸石过河。

4.教工女子组:100m、400m、跳远、铅球、50米“赶羊”、1分钟跳绳、定点投篮、飞镖、挥锹投石、摸石过河。

5.教工组集体项目(男女混合):4×100m混合接力赛(2男2女)、4×400m混合接力赛(2男2女)、四人绑腿30m(2男2女)。

六、 参加办法

1.学生男、女子组:以学部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40人,每个运动员可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在每1项中,各单位每组别报名人数不得超过3人,每1接力项目各单位每组别限报1队。

2.教工组:以学部为单位,所有辅导员、教学秘书、专业教师参加该学部的比赛,考虑人数原因,将理学部和信息科学部、工程学部和经济与管理学部分别合并作为代表队参赛,团委、财务处和学生工作处作为机关一队参加比赛,院办和教务处作为机关二队参加比赛。各参赛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名运动员个人项目可报2项,同时可兼报集体项目,在每一个人项目中,各单位每组别报名人数不得超过3人,集体项目各单位限报1队。

3.报名:各参赛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组队、报名工作,并于2011年10月14日前将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综合楼405),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ccding@ntu.edu.cn,联系人:丁衬衬,联系电话:0513-85015948、18251373033.

七、 运动员资格:我院全体教职工和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身体健康。

八、 竞赛办法:见附件。

九、 名次录取、计分和奖励办法

1.单项名次及计分方法:

(1)学生组:各项目均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破学院纪录者每项加7分(同1项目只加1次)。报名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按报名人数递减1人录取,仅有1人报名的项目取消立项,由竞赛组通知参赛单位,换项不换人。

(2)教工组:个人项目取前8名,不计分。

2.团体总分名次:学生组团体总分取前3名,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以破纪录项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教工组不设团体总分。

3.奖励办法:学生组发给纪念品和获奖证书,教工组发给纪念品。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单位,发给奖牌。

4.设精神文明奖二名,细则另订。

十、裁判员

总裁判长:何建山;副总裁判长:徐清泉;裁判员:部分体育科学学院教师、学生。

十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 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11年9月30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规则.doc

附件2: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