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1学期2015届毕、结业生重新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7浏览次数:508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现将本学期2015届毕、结业生重新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查询办法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现将本学期2015届毕、结业生重新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网上报名时间

第四周周二至周四(9月22日至9月24日)。

三、缴费、确认时间

学生在网上报名后(报名网址:http://xljwc.ntu.edu.cn/xlrelearn/default.asp),须打印缴费清单(一式两份),于第四周周五(9月25日08:00—11:30)凭缴费清单到钟秀校区财务部门(钟秀校区8号楼305室)办理缴费手续,并将缴费发票及缴费清单送交所在学部教学秘书核对、确认重新学习报名情况。

四、教学安排网上查询时间

第六周周五、周六(10月9日、10日)。

五、考核安排网上查询时间

第十一周(11月9日至13日)。

六、注意事项

请于课程授课结束前与任课教师联系,再次确认考核时间与地点。考核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符合毕业或延期授予学位条件的,学校将于第二十周(2016年1月11日至15日)集中办理资格审核和制证工作,相关证件预计于2016年1月18日发放,届时请至教务科(钟秀校区8号楼309室)领取。

如有疑问,请与原所在学部教学秘书联系。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