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杏林学院党校第二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5浏览次数:520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任务

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性理论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认清新时期共产党员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坚定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与决心。

二、培训对象

被列为2016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0日~4月29日。

四、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宗旨、党员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党的纪律以及端正入党动机等。主要学习材料包括: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最新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

3.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关材料

五、培训方式与考核

主要以集中专题授课和交流讨论为主,同时组织学员观看录像、自学、开展实践活动等。

培训结束后前,学员须参加党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书面考试成绩,其中平时成绩(包括平时出勤情况、学习体会、学习小结等)占总成绩的30%,书面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对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者(书面考试不及格者不得结业),颁发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

六、培训要求

1.加强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于开班前通知本批培训班学员。支部要帮助和督促学员处理好工作、学习与培训的关系,确保学员能按时参加培训。

2.强化培训管理,确保质量。根据学员情况编成学员班级,配备班主任,全面负责学员班级的管理,将学员以所属党支部为单位分成若干学习小组,选配得力的同学担任组长。组长负责督促学员自学、组织交流讨论和实践活动,并做好日常的考勤工作。

3.参加学习的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以饱满的精神认真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中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委员会分党校培训班学员须知》的规定,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材料,领会精神实质,并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进行认真思考、讨论,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4.培训班结束时,各学员班级要组织评选本期培训班优秀学员,报所在支部审核、党委批准,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资料(包括学员考勤表、学员讨论记录、学员登记表、考试试卷、成绩登记表、优秀学员登记表、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附件:1.培训班日程安排

   2.培训班学员名单


中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