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浏览次数:1428

 各学部、系: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时查找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学院于近期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组织形式:

 本次检查从第八周开始,第十周结束。

 学部自行确定检查方案与进度,学系检查工作由相关学部组织安排。

 二、检查内容:

 (一)学部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运行状况,特别是检查有无随意调停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2.学生的学习态度,上课迟到、早退、缺课情况,上课听讲、完成作业、晚自习等学习情况;

 3.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授课能力、课堂管理规范情况反馈。

 (二)学系检查内容

 1.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课程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与执行情况;

 3.教师的教学态度、教案编写、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教师调(停)课,准时上、下课等教学情况;

 4.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讲授内容接收程度反馈;

 5.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情况及教学效果; 

 6.实践教学运行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部召开学生座谈会,各学系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映。

 2.学院领导、学部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领导、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实验室听课,掌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运行情况。

 3.各学部、系应对期中教学检查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和教学基本情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重点是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总结要有数据、有材料支撑,措施要具体可操作。

 4.各系的检查材料于5月4日前送各学部,学部检查材料于5月6日前送教务处,所有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各学部教学秘书处。

 注:启东校区期中教学检查参照上述通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执行。


杏林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