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律师协会与我院举行合作共建暨“法润杏林”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1166

314日下午,南通市律师协会与我院在钟秀校区主报告厅举行合作共建暨法润杏林启动仪式。出席本次的活动有南通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周锦南、南通市律协市党委副书记吴继红、南通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沈翔、南通市律协理事、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林、南通市律协团委书记、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马佳,南通市律协团委副书记、江花律师事务所张斌以及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时方、院团委书记卫永霞。本次活动由院团委副书记孙锋主持。此次活动受到南通电视台高度关注,全程参与报道。

活动首先由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时方代表学院致辞。他介绍了我院基本情况,他强调我院高度重视依法办学,全面提高学院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他希望以此次共建活动为契机,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团结协作、共同提高,推动在人才培养、社会实践、法治教育、司法公开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与合作,定期开展相关的法制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促进共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随后,南通市律协党委书记、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周锦南发表讲话。周局长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双方之间深入了解;进一步创新双方合作方式;进一步培养大学生成为法律知识的普及者、宣传者、志愿者等,希望双方合作共建结出“丰硕果实”,开出“共赢之花”。

期间,由南通市律师协会团委书记马佳与我院团委书记卫永霞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仪式结束后,南通市律协理事、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林律师举办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题的讲座。他讲到现今社会法律权益保护必不可少,我们应该加强法律学习。他强调在3.15来临之际,指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更需加强,同时作为一个消费者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并能运用这些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也谈到当前大学生网络购物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其讲解幽默风趣,案例翔实生动。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此次活动是我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有助于推动法治进校园、法治进团课、法治进支部,同时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和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