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细则:
德育:
1、荣誉
省级荣誉:3分集体荣誉加分减半
市级荣誉:2分集体荣誉加分减半
校级荣誉: 1.5分集体荣誉加分减半(不包括奖助学金/三好生,包括文明宿舍)
院级荣誉: 0.8分集体荣誉加分减半(部级荣誉等同院级减半)
社团荣誉:0.2分集体荣誉加分减半
2、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予以加分,按工作能力及积极性加0---1分。
班委、院学生会干部、学生分会干部、公寓团工委、院红十字会、院心理协会(部级等同于院级)、院就创业协会(部级等同于院级)
3、各级比赛
校级比赛:一等奖: 1.5分二等奖: 1.2分三等奖: 0.9分(团体获奖加分减半)
院级比赛:一等奖: 0.8分二等奖: 0.5分三等奖: 0.3分(团体获奖加分减半)
部级加分参见院级加分减半。
比赛或活动(不包括社团活动)参与未获奖者加0.02分
4、各类活动
A参加运动会(院、校)方队或表演+0.3分,
B参加十大魅力人物晚会+0.2分
C军训方阵+0.2分
D专业技能方面大赛+0.3分
E其它活动参照加分
减分申请:
1、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处分的,分别扣10分、7分、5分、3分、1.5分
2、旷课每学时扣0.3分;迟到、早退每学时扣0.1分
3、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出现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在校、院各类检查中个人床铺卫生为差者,每人每次扣0.2分;夜不归宿者,每人每次扣0.分;违反宿舍电脑使用规定,屡教不改者,每人每次扣0.2分。
智育:
1、英语四、六级(本年度内通过)加1分
2、计算机二级、三级(本年度内通过)加1分
3、国家级学习类竞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4、省级学习类竞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5、校级学习类竞赛: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
6、院级学习类竞赛: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1分
(团体获奖加分减半)
7、部级学习类比赛加分参见院级加分减半。
体育:
1、校运动会、校足球比赛
第一名:3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5分;第五名:1分;
第六名:0.8分;第七名:0.5分;第八名:0.2分(集体名次减半加分)
2、院级体育比赛
第一名:1.5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分;第四名:0.8分;第五名:0.5分;
第六名:0.4分;第七名:0.3名;第八名:0.1分(集体名次减半加分)
3、专业管理部体育比赛加分参见院级加分减半。
参与未获奖者+0.2,破纪录+3分,集体项目的队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减分申请:
1、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处分的,分别扣10分、7分、5分、3分、1.5分
2、旷课每学时扣0.3分;迟到、早退每学时扣0.1分
3、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出现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在校、院各类检查中个人床铺卫生为差者,每人每次扣0.2分;夜不归宿者,每人每次扣0.分;违反宿舍电脑使用规定,屡教不改者,每人每次扣0.2分。
备注:
1、所获奖项或所得荣誉必须在本学年内才有效,且同类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2、所有加减分申请由辅导员办公室统一审核,请同学们务必按照上述条款依次申请,真实反映情况,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及荣誉发文)
3、本加减分细则由信息科学部学工办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与辅导员联系。
信息科学部
2015-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