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浏览次数:360

各学部、系:
 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部、系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严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管理,合理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归档和总结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风建设,防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术不端行为,学院从今年开始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论文抄袭检测。
 (一)检测范围
 2015届拟参加答辩的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时间及要求
 1. 请各学系在论文答辩前完成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抄袭检测。
 2. 所有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按班级或专业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命名为班级名称或专业名称,压缩格式为rar或Zip。
 3. 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姓名- 学号-论文题目.doc”。
 4. 检测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内容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
 (三)其他事项
 1. 各学系要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常进行检测。
 2. 使用检测软件仅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小组依据论文评价标准做出评判。
 3. 各学系结合专业特点,拟定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的实施意见,在论文检测前报教务处备案,加强对抄袭等作假行为的相关认定及处理工作。
 4. 各学系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测账号的使用与管理,在使用过程中,须对用户名、密码、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并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全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在6月19日前全部答辩结束,各学系务必在答辩前一周将本学系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表》在学系公布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学部及教务处(xlsjk @ntu.edu.cn),学院将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组,抽查各学系的答辩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参照学院及各学系文件的要求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各学系要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合理,杜绝为学生争分和随意送分的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其他各档成绩的分布应符合实际。

 3.强化学系公开答辩及答辩记载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各学系举行小组答辩的基础上,凡是答辩小组答辩成绩优秀和不及格的同学必须参加学系公开答辩,做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表由专人记录,详实记载教师提问问题与回答情况。

 4.答辩结束后,各学系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填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6月19日前报送学部及教务处。

 三、毕业设计(论文)院级评优工作

 1.评优项目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2.评优条件及评选办法

 各学系请参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暂行办法》的评优条件及评选办法,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申报工作。学系推荐参加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否则,取消其评优资格。

 3.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系务必将下列评优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毕业设计(论文)浓缩稿、《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于6月19日前交学部,学部汇总后交教务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排序表》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于7月3日前交学部,学部汇总后交教务处。

 四、江苏省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及抽检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的通知》(苏教办高〔2006〕7号)精神,江苏省教育厅每年9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请各学系参照往年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评优与抽检事宜另行通知。

 五、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和工作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各学系进行整理装订后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2.各学系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有关文件执行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各学系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以及书面总结于7月3日前送交学部,学部汇总后报教务处。

 六、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今年学院将对5个专业抽10%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具体抽检专业、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何超;联系电话:85015944; E-mail:xlsjk@ntu.edu.cn



附件: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有关表格.rar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