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4浏览次数:359

各学部、系:

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部、系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严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管理,合理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归档和总结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全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在616日前全部答辩结束,各学系务必在答辩前一周将本学系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表》在学系、学部公布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学部及教务处(xlsjk @ntu.edu.cn),学院将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组,抽查各学系的答辩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参照学院及各学系文件的要求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各学系要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合理,杜绝为学生争分和随意送分的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其他各档成绩的分布应符合实际。

3.强化学系公开答辩及答辩记载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各学系举行小组答辩的基础上,凡是答辩小组答辩成绩优秀和不及格的同学必须参加学系公开答辩,做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表由专人记录,详实记载教师提问问题与回答情况。

4.答辩结束后,各学系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填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616日前报送学部及教务处。

二、毕业设计(论文)院级评优工作

1.评优项目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2.评优条件及评选办法

各学系请参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暂行办法》的评优条件及评选办法,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申报工作。

3.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系务必将下列评优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毕业设计(论文)浓缩稿、《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于616日前交学部,学部汇总后交教务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排序表》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于72日前交学部,学部汇总后交教务处。

三、江苏省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及抽检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0818号)精神,江苏省教育厅每年9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请各学系参照往年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评优与抽检事宜另行通知。

四、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和工作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各学系进行整理装订后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2.各学系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有关文件执行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各学系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以及书面总结于72日前送交学部,学部汇总后报教务处。

五、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今年学院将对5个专业抽10%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具体抽检专业、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丁衬衬;联系电话:85015944 E-mailxlsjk@ntu.edu.cn

附件: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