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
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3〕8号)要求,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委员会制定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2013年抽检工作方案》。经过教育厅领导、普通本科院校代表、高职高专院校代表、独立学院代表见证,2014年1月16日上午在省教育厅现场随机抽取了本年度抽检院校、专业和学生论文。
我院艺术设计专业2013年度毕业设计(论文)10篇被抽检,现将抽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抽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序号 |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1 | 艺术设计 | 0921053016 | 朱康明 |
2 | 0921053062 | 顾晔 | |
3 | 0921053069 | 颜严士 | |
4 | 0921053073 | 沈小磊 | |
5 | 0921053011 | 窦允晗 | |
6 | 0921053068 | 刘慧中 | |
7 | 0921053055 | 夏梦娅 | |
8 | 0921053042 | 徐婷婷 | |
9 | 0921053029 | 李欣 | |
10 | 0921053064 | 徐媛媛 |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每篇被抽检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供以下几项材料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以及参考文献等,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教师评阅意见,答辩小组意见,答辩记录,中期检查表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3)立题卡、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4)外文翻译(含原文和译文,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5)毕业设计(论文)抄袭率检测报告;
请相关学部、系按照报送材料要求,认真审核被抽检到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务必将抽检材料电子文档(每篇论文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于3月5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请相关学部、系及指导教师务必重视此次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省教育厅抽检结论揭晓后,学院将及时公布本次我院被抽检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结果。
联系人:丁衬衬,85015944。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