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10

各学部、系: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41号),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将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参选论文须为近 3 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正式出版时间:2021  1  1 日至 2023 12  31 日)。

2.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5.已入选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以及获省级(含)以上优秀论文认定的不再参与推选。

6. 每人每年限报 1 篇,同一论文只能向一家推荐单位申报。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选4篇论文,其中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

三、报送要求

1.申报论文需要提交论文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检索证明,包含汇总表中所涉及检索的内容)

2.请各学部积极组织人员申报,并于42日前将所需提供的相关论文材料及推荐论文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报送科技与产业合作处(启东校区行政楼311室),论文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xlkcc@ntu.edu.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成鑫  联系电话:83920017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论文申报书.docx

附件3:推荐论文汇总表.xls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科技与产业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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