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关于选聘学部主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浏览次数:399

为进一步发挥学部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学院发展办学运行实际需要,拟面向全校退休教职工选聘学部主任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院设置七个学部,包括:基础学部、人文学部、理学部、经管学部、信息学部、工学部和医学部

各学部选聘学部主任1名,聘期三年。

二、职责和待遇

学部主任是学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遵循杏林学院办学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按照杏林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规律,负责本学部的专业教学运行、师资队伍建设及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学部主任为中共党员者,需兼任学部党总支书记负责党务及相关工作。

学部主任为学部的专职负责人,实行坐班制度。待遇实行年薪制,标准按照杏林学院聘用人员津贴计发办法执行。

三、选聘条件

南通大学退休教职工,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其中首聘年龄不超过 63 周岁;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管理水平,从事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满 15 年。且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道德情操。

2.具有独立学院办学定位意识,有大局观念;能严格执行学院各项决议和管理规定,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务求实效。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清晰的专业建设与发展思路;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应有的教学管理能力。

、工作程序

1.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形式申报。

2.学院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和实绩等进行审核提出候选人选建议名单。

3.经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提出拟聘人选方案,学院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文聘用。

、注意事项

1.即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止接受报名,自荐(推荐)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 xlrsc@ntu.edu.cn 邮箱。

2.选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和时限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月 29 日。


附件: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部主任岗位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