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06浏览次数:1807

参照《南通大学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我院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在职在岗教职工(含选派教师、劳务派遣人员)。

1.学院(管委会)负责开展专业技术岗位4档及以下、管理岗位绩效定档工作。

2.南通大学身份专职辅导员岗、财务会计岗可同时选择参加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绩效定档。

3.南通大学身份工勤技能岗人员参加南通大学绩效定档工作。

二、各类岗位各级档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南通大学岗位绩效定档管理办法》(通大人〔20196号),专业教师岗、专职辅导员岗45档之间的比例为6:468档、911档之间的比例均为3:4:3。实验技术岗、财务会计岗每一层级两档之间的比例为6:4。专业技术岗共分13个档级,详见附件2。在具体实施时,专业技术岗位某级档指标空缺数可作为同类岗位下一级档指标的增量使用。

2.管理岗位。在南通大学绩效定档的基础上,学院根据运行需要,结合管理岗位聘任情况,同步开展杏林学院绩效定档工作,管理档级及系数与首轮绩效定档一致,详见附件4

3.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南通大学绩效定档办法共分9个级档,详见附件5

三、岗位绩效定档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

3.2019年~2022年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来校工作不满四年的,自来校工作之日起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得定为本层级岗位中档或高档。

4.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5.不接受学院或学部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不得定为本层级岗位中档或高档。

(二)定档办法

1.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教师岗 

专业教师岗定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学部。考虑到学科分布特点,学院根据各档级比例划拨高档和中档名额到学部(详见附件3)。

学部根据《专业教师岗绩效定档具体办法》(附件1)核算申报人员2019年~2022年的业绩分,按得分从高到低和各档级岗位数综合审查,部门工作小组讨论后推荐各档级人员,名额不得突破。

若本次定档划拨学部名额≤1人,由归口部门综合考核是否推荐。比照其他学部同档级人员业绩情况,最终由学院(管委会)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综合认定。

2)专职辅导员岗

专职辅导员岗定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为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参照南通大学相应的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定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本次定档某层级岗位设置≤1人,由归口部门综合考核是否推荐。如申报高档,则其业绩总分不得低于低一层级高档的平均分(含);如申报中档,则其业绩总分不得低于低一层级高档的最低分(含)。

3)其他专技岗(财务会计岗、实验技术岗)

财务会计岗定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处,实验技术岗为医学部。归口部门参照《专业教师岗绩效定档具体办法》(附件1)计算业绩分,不做教学方面相关业绩要求,部门推荐评价应采取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若本次定档某层级岗位设置≤1人,由归口部门综合考核是否推荐。最终由学院(管委会)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其工作实绩、工作成效综合认定。

2.管理岗位

1)南通大学绩效定档。在学院管理岗位的南通大学身份人员,其绩效级档由南通大学按照相关办法进行确定,杏林学院身份人员参照南通大学同岗位人员的定档方式确定。

2)杏林学院绩效定档。在对我院管理岗位人员进行学校绩效定档的基础上,根据杏林学院管理岗位聘任情况,学院同步开展杏林学院绩效定档工作。并按以下条件和标准进行:

科员级(管理九级)任职满5年,经考核合格,从相应岗位的低档晋升至高档,任职满10年,经考核合格,再晋升一档。

科员级以上级档:任职满3年,经考核合格,在相应岗位里从低档晋升至中档;任职再满3年,经考核合格,从相应岗位的中档晋升至高档。

受聘学院岗位与学校岗位为同种类型,其任职时间可连续进行计算。

关于办事员和科员岗位的认定:在本批次绩效定档工作中,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大中专学历毕业来校(院)人员定为办事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来校(院)工作定为科员;办事员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定为科员。

3.工勤技能岗

在工勤技能岗的南通大学身份人员,其绩效级档由南通大学按照相关办法进行确定,考核合格后予以聘任。

四、相关政策说明

1.岗位绩效定档主要依据所在岗位和2019年~2022年业绩确定,考虑到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允许下列人员根据个人条件选择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绩效定档:

1)专职辅导员,含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作人员,选择专业技术岗位须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

2)在财务等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管理岗位工作,且聘任了与工作职责相对应系列职称。

2.人员基本信息原则上统计时间截止至20221231日,2023年后岗位发生变动的,可按现岗位进行绩效定档,涉及待遇按有关文件执行或分段计算。

3.关于岗位绩效的计发

12019年~2022年聘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岗位奖励津贴按照我院上报南通大学的岗位绩效级档,由南通大学按照其标准系数发放,兑现时间段为20231-202512月。

2)根据学校规定,本轮岗位绩效定档后,按岗位绩效级档系数发放岗位奖励津贴,若仍低于首轮岗位绩效定档前预发标准的,补足到原标准发放。

3)受聘在我院管理岗位,以杏林学院确定的管理岗位级档系数为依据,岗位奖励津贴的计发标准和办法参照南通大学,其他各类奖励津贴计发按学院(管委会)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执行。

4)参照南通大学在岗位奖励津贴中,对因领导职务履职增发的管理职责系数,我院确定了杏林学院管理职责系数标准(附件4)。计发方式同杏林学院管理岗位级档系数。

4.定档周期内新进及岗位发生变动的教职工,按变动时间组织定档,聘期至当轮聘期结束止。聘期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定档至相应层级的低档。

5.202312月底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经本人申请、部门考核,2019年~2022年工作业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档级定档(此类人员原则上不再办理延长退休手续)。

6.本轮岗位绩效定档结果公布后,参加定档人员年终绩效评价原则上应按照定档岗位要求进行。当聘期内职务、职级、岗位等发生变动时,可重新确定定档岗位序列。

7.岗位绩效定档级档越高,基本工作任务要求越高。年终绩效结算时,对于未完成年度基本工作任务人员,按完成比例及年度岗位奖励津贴标准量予以结算。

8.专业教师受聘杏林学院科职管理岗位,其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减免50%

9.对本轮岗位绩效定档在各层级最低档的人员,若聘期内年度绩效评价不达标,从下一轮聘期开始将开展高职低定。

五、评聘程

1.方案制定

成立学院(管委会)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由党政领导和学部主任组成。归口管理部门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学部主任担任组长。

绩效定档工作实施方案经学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学院(管委会)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决议同意后向教职工公布。

各部门业绩分评价标准经归口部门考核小组组长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2.个人选岗,进行申报

辅导员岗、财务会计岗根据个人条件选择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绩效定档。所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均需填写申报表,申报材料汇总到所在部门。

3.材料展示,民意测验

在部门内公开展示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材料,在考察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后,进行民意测评(人数不少人15人,参与率不少于8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员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4.业绩评分

部门工作小组对民意测评结果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能定档在中、高档申报人员进行筛查,根据《专业教师岗绩效定档具体办法》(附件1)核定业绩分。

5.部门推荐

部门工作小组根据对申报人员业绩分情况、民意测验结果、部门综合评价形成推荐意见,并学院按划拨名额推荐到各档级。

6.确定各级档人选

学院(管委会)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根据部门推荐情况,并根据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和科研水平及师德师风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绩效定档各级档人选。

7.结果公示与上报

学院对专业技术岗位定档人员名单、申报表在网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报送相关材料至学校备案及审批。

 六、本方案仅限第二轮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实施时使用,由杏林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杏林学院专业教师岗业绩分计算办法

2.杏林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各档级设置数量及级档系数

3.杏林学院专业教师岗名额分配表

4.杏林学院管理岗位工作档级表

5.南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档级表

附件1-5下载.docx

附件6:专职辅导员、财务会计选岗汇总表.xlsx

附件7: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