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9浏览次数:11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报送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名单的通知》,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对象

截至2023831日,在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学部、各部门组织从事教育工作已满30年的教职工填写《南通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登记表》(已登记过人员无需重新填报),并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

2.请于711日(周二)前将《南通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登记表》、《南通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信息汇总表》报办公室(啬园校区综合楼309)。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xlrsc@ntu.edu.cn


附件1南通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2南通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