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级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浏览次数:10

各学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即日起启动2021、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专业对象为2021、2022级在校学生。艺术类学生限于同类专业中转。患有色盲或色弱的学生不可申请医学类专业。

二、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具有转专业申请资格:

1.学生高考科目与转入专业录取科目要求不相符的学生;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

3.休学期间的学生;

4.凡已办理过转专业手续的学生;

5.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6.资格审核时仍然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

三、考核方案及人数

1.降级转入2023级: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计划转入人数,学院不组织考核。如报名人数多于计划转入人数,学院将组织考核,考核以笔试+综合评价(面试)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英语,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考试难度为大学英语CET四级(不考核听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评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考核成绩占50%,总评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021转入2023级各专业计划数

临床医学5人,汉语言文学5人。

2022级转入2023级各专业计划数:

临床医学75人,护理学40人,医学检验技术10人,药学5人,医学影像技术5人,会计学25人,汉语言文学25人,其余专业各10人。

各专业2021级转入2023级未完成计划数,将转入相同专业2022级转入2023级申请的学生使用。医学类专业: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四个专业待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完全结束后剩余计划数,将转入临床医学专业(仅限2022级转入2023级)使用。

2.同级转入2022级:学生原来所学专业基础课与拟转入专业同年级专业基础课有60%及以上课程相同且班级智育排名前20%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学院批准可转入同一年级学习。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符合转专业申请资格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打印填写“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于20236月9日9:30-20236月161500交至所在学部教学秘书处。每个学生可申请1-2个专业,申请降级转入2023级学生,转入专业只能在2023年招生专业中申请。

五、教务处负责学生的转专业工作。对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由学生及家长确认转入的年级。

录取原则:如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人数少于等于计划转入人数的专业,学院不组织考核,直接录取。

如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人数多于计划转入人数的专业,学院将组织考核,采取笔试+综合评价(面试)的方式,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考虑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的原则。英语考试成绩排名在专业计划数前1.5倍的学生(仅限第一志愿)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英语成绩末位同分者均参加),学院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原则:英语笔试成绩占50%,面试考核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分数相同者按英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上述分数仍相同,则参考大学英语第一学期校内期末考试成绩(非总评成绩)进行排名;若上述分数仍相同,则参考大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Ⅰ) 期末成绩(非总评成绩)进行排名。直至出现不同分的情况。

在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有计划数剩余,将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录取原则:按英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仍相同,则参考大学英语第一学期校内期末考试成绩(非总评成绩)进行排名;若上述分数仍相同,则参考大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基础(Ⅰ) 期末成绩(非总评成绩)进行排名。直至出现不同分的情况。

2021级、2022级申请降级转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分开排名。

六、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于学院网站公示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教务处根据考核方案、考核成绩及录取原则确定转专业拟录取名单。

八、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九、9月转专业文件下发后,转出学生在新专业上课。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由转入学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转入学部应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解决诸如前置性课程补修等问题。

十、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公开考核的流程进行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教师和管理人员有违反纪律者,由学院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十一、考核时间:6月下旬,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docx

附件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汇总表.xls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3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