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9年度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5浏览次数:978

各学部: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创业基金申请者(担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创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院在籍全日制大学生。

二、申请条件

创业基金申请者及其项目应该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团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2.项目具有创新性,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3.申请团队应有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相应的资金风险承受能力;

4.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5.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纪录。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认真阅读有关文件,经一名中级职称以上教师推荐、所在学部盖章认定后向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提交《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2.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对创业团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专家综合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四、申请材料

创业基金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学生证、法人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创业企业或者创业团队主要成员介绍;

3.自主创业机构简况(含单位名称、创业时间、地点、企业性质、投资总额、主要产品或者服务等);

4.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类材料。项目必须具有新颖性、合法性、前瞻性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并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同时须做出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5.项目情况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会计报表等的复印件,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减,凡是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学院将不再受理该创业者的申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备份申请材料。

五、申请时间

此次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6。申请者需将申请表及其他材料的电子文档E-mail至邮箱xlxyz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部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并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材料附件书面材料各一份至招生就业科

附件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表.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