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杏林学院2019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浏览次数:565

院各工会活动小组:

为进一步调动全院教工的积极性,扎实、有效推进院工会工作,发挥职能,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结合南通大学《关于评选2019年度南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来我院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评选名额按照全院教职工总人数的10%进行计算。

二、评选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教职工心声,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今年共分7个工会活动小组,分别为:建设指挥部、机关和后勤、教务和学工、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理学与经管学部、工学部、医学部。

2.各小组参照评选条件和个人工作实际,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民主推荐,并在小组范围内进行排序,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请于下周三(1225日)下班前将推荐结果和《申报表》的电子档报党群工作处吴老师(联系电话:83920023)

3.学院将从各小组推荐名单中评选出7名作为南通大学工会先进个人,经学院审批后上报。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9年度工会先进个人名额分配.xlsx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