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浏览次数:1008

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典型事故情况报告[2019]18号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现结合校区实际,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次通知精神,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场所、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一次拉网式、全方位、无死角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校园安全秩序。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

检查形式: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范围协调组织本次安全大检查。自查结束后,学院党委将组织对相关工作进行安全抽查和督查。

自查自纠时间:20191127日至122

三、责任区域分工

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落实此次自查自纠的责任人和检查区域,切实解决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  建筑工地由启东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

2.  实验实训楼、图书馆(除报告厅)以及教学楼机房、语音室等

由院教务处负责;

3.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经营用房及卫生科所在楼层除外)由院学生工作处负责;

4.食堂、卫生科、校区各报告厅、校车以及校区其他公共部位、特种设施设备场所由院后勤保障处负责;

5.相应的办公、仓库区域等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6.学生宿舍、教室、体育馆等学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活动

四、大检查大整治内容及整治要求:

内容见附件1-南通大学启东校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

要求见附件2-常见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五、检查要求:

1.各部门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行动,并如实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附件),表格签字盖章后于122下午下班前报送后勤保障处安全督查科(综合楼A304)。

2.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3.通过此次行动,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学校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南通大学启东校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

附件2-常见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党委

20191126


附件1-南通大学启东校区自查自纠表.docx附件2-常见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