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新生保留和恢复入学资格办理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26浏览次数:2382


新生指已被我院录取但还未入学学习的学生,包含录取之后应征入伍、录取之后因病不能按时入学等情况。新生还未取得学籍,共有保留入学资格、恢复入学资格两种手续。

一、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教学[2013]8)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高校新生入伍可由当地征兵办公室或新生(家长或本人)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若由征兵办公室办理,则家长在当地征兵办公室填写相关材料,之后由征兵办公室与学校对接;若由新生(家长或本人)来校办理,相关材料及程序说明如下:

1.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在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并加盖该征兵办公室公章;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学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人武部发函等同等材料)一份;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办理程序

由新生本人或家长持上述材料至学院教务运行科(启东校区综合楼315,电话0513-83920024),符合保留入学资格条件者,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由学院教务运行科开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二、因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所需材料

(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

2.办理步骤:

(1)学生(或被学生委托前来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在学部教学秘书处打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学部教学秘书办公地点见文末)。

(2)学生(或被学生委托前来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中的学号、姓名、录取专业、录取年份等信息,并在表格中“申请理由”一栏如实填写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具体理由。请不要仅仅填写“个人原因”、“身体原因”等模糊的理由。因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请注明疾病名称;之后学生本人(或被学生委托前来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签字,填写日期。

(4)学部教学秘书审核学生表格是否填写完整、申请理由是否填写规范、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并签字盖章。

5)学生(或被学生委托前来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至学校医务部门,由医务部门在“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出具意见并盖章。

(6)学生(或被学生委托前来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持学校医务部门盖完章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医院证明材料,至教务运行科(启东校区综合楼315)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完成之后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送学部教学秘书处,一份本人留存。

三、退伍申请恢复入学资格

1.所需材料

(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

2)退伍证复印件;

2.办理步骤:

(1)学生在学部教学秘书处打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学部教学秘书办公地点见文末)。

(2)学生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中的学号、姓名、所在专业、录取年份等信息,并在表格中“申请理由”一栏如实填写申请恢复入学资格的具体理由,退伍的学生可填写“退伍申请恢复入学资格”。

(4)学部教学秘书审核学生表格是否填写完整、申请理由是否填写规范、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并签字盖章。

(6)启东校区学生持“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至综合楼315教务运行科编班。编班完成之后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送综合楼301财务处,一份送所在学部教学秘书处。

四、身体康复申请恢复入学资格

1.所需材料

(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

2)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或诊断材料;

2.办理步骤:

(1)学生在学部教学秘书处打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学部教学秘书办公地点见文末)。

(2)学生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中的学号、姓名、所在专业、录取年份等信息,并在表格中“申请理由”一栏如实填写申请恢复入学资格的具体理由,身体康复的学生可填写“身体康复申请恢复入学资格”。

(4)学部教学秘书审核学生表格是否填写完整、申请理由是否填写规范、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并签字盖章。

5)学生持“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和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诊断材料,至学校医务部门,由医务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

(6)启东校区学生持医务部门盖章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和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诊断材料,至综合楼315教务运行科编班。编班完成之后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送综合楼301财务处,一份送所在学部教学秘书处。


学部教学秘书办公室地点及电话:

启东校区: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综合楼B222,电话83920204;

     理学与经管学部,综合楼B209,电话83920190;

     工学部,综合楼B215,电话83920197。

钟秀校区:各学部均在综合楼701,电话85015948。

启秀校区:1号楼113,电话85051703。


教务运行科:启东校区综合楼315,电话83920024。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