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高校就创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474

 

各高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就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就创业指导工作水平,经研究,定于5月开展我省高校就创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部门及院(系)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

(一)职业指导师

培训时间:51115日,510日下午报到。

鉴定时间:516

培训地点: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南京市北圩路77号)。

(二)创业咨询师

培训时间:512—16日,511日下午报到。

鉴定时间:517

培训地点: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同心园宾馆(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51号)。

三、报名组织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就创业指导人员的培训与鉴定工作,将教师培训工作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请根据通知确定的培训任务和要求选派学员,安排专人负责报名组织和参训学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参加培训和鉴定的教师能够安心、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切实提高培训成效和考试合格率。

(一)网上报名

请各校按照我中心统一分配的账号,在江苏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zyzds)报名,确保网上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二)材料提交

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仅在网上报名而不提交纸质材料者,报名无效),职业指导人员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创业咨询人员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职业指导人员补考须另填写《江苏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补考人员名册》;创业指导人员补考须另填写《江苏省创业咨询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补考人员名册》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考申请登记表》。

各学部老师47将报名情况报招生就业科,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414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费用缴纳

(一)职业指导师

1.培训、考核、鉴定费1600/人;

2.报考职业指导师需另交论文评审费200元;

3.报考高级职业指导师需另交论文评审费200元、答辩费300元。

(二)创业咨询师

培训、鉴定、教材资料费共3200/人。

(三)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截止时间为414

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缴费的,须在用途栏注明学校全名+职业指导师学校全名+创业咨询师

收款单位: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账号:430101140910040193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宁海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301000307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403室。

联系人:周双龙,刘溪潺。

联系电话:025-833353228333573383335324(财务)。

 

附件:1职业指导人员申报要求.doc

附件:2创业咨询人员申报要求.doc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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