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9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2浏览次数:683

各学部、部门:

为做好我院2019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申报工作,推动定职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报送材料

(一)教师系列符合条件人员报送材料

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

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具有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附件材料,材料要求参见职称评审的要求;

5.申报表中所填论文均须附论文查证表。

(二)教师外系列符合条件人员报送材料

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

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硕士初定初级资格可免);

5.具有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附件材料,材料要求参见职称评审的要求;

6.申报表中所填论文均须附论文查证表;

7.会计、审计等系列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由南通大学选派至杏林学院工作的专业教师,在杏林学院工作期间可参加杏林学院职称定职,服务期年限参照《南通大学关于印发〈选派教师支持杏林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大人20198号)中在杏林学院总服务年限满8年的,学校承认其在杏林学院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执行。

四、上报材料

上述材料于20191217日(周二)前经学部或部门审核后报学院办公室。

 

附件:

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doc

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xls

3.论文查证申请表.doc

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暂行办法.docx

5.南通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定职及聘任的暂行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