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8年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413

各学部、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杏林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培养,提升学院整体科研水平与实力,用科研反哺教学,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8年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南通大学教职工,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详见《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2.以往年度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杏林学院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可以申报本次项目。

3.已在南通大学立项的课题或相似课题,不可以申报本次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或《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部(部门),详见杏林学院学部学系结构图(附件4),图中未提到的南通大学其他部门,申请书、汇总表直接交杏林学院教务处。

2.各学部(部门)签署意见后,于11月29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二份)和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5)交杏林学院教务处(钟秀校区8号楼305室,电话:85015943),上述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xljyk@ntu.edu.cn。

3.所有申报基金项目经杏林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立项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科研基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人文社科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4.杏林学院学部、学系结构图.doc

附件5.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