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合同书的要求,杏林学院拟对2010-2016年度未结项的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10-2016年度未结项的科研基金项目。
2.结题材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科研课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一式一份);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
3.结题材料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初审签字后,于2018年11月16日之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交所在学部教学秘书处(钟秀校区8号楼311室),学部汇总后交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管理科(钟秀校区8号楼305室东)。
4.对于应结题,但尚未完成的课题,请课题负责人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详述未能按期结题的原因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字后交杏林学院审定。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联系人:项敏,电话:85015943。
附件2:2010-2016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科研基金立项项目一览表(未结题).xls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