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浏览次数:1161

各学部、启东校区: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安心报国,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安抚退役复学士官(士兵),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偿(减免)对象:

12018年夏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2)退役复学生(指入伍前已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3)往年漏报的学生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1、符合“补偿(减免)对象”(1)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按以下流程申请学费补偿:

1)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中登记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交学院财务处、学院事务科审核盖章;

3)携表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申请审核确认入伍信息并盖章;

4)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将经县级征兵办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于2018102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事务科。

2、符合“补偿(减免)对象”(2)的退役复学生按以下流程申请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1)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中登记并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交学院财务处、学院事务科审核盖章;

3)携表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申请审核确认入伍信息并盖章;

4)携带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将经县级征兵办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于2018102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事务科。

三、各学部、启东校区根据政策加强宣传,提醒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役复学生及时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中登记、打印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至事务科。在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事务科联系解决。联系人:张晓霞,联系电话:83920036,办公室:启东校区综合楼317



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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