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关于进行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浏览次数:630

各学部、系: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精神,各学部、开课系应组织进行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审查。学生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总结性考核;某门课程缺交作业量超过总作业量的三分之一的,考核前补足作业后有资格参加该门课程的总结性考核。请各学部、各系组织进行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审查,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无资格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及课程发送到杏林学院教务处(xljyk@ntu.edu.cn)。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