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扬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9浏览次数:453

各学部:

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已进入考察阶段,我院共有3名同学入围(附件1)。请各学部对照名册,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如实填写《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及《2011年扬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建议录用人员名册》并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所用表格及填写要求见附件2)。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将表格及名册于6月15日14时之前交招生就业科,电子表格发送至:xlxyzj@163.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5015987

附件1:《2011年扬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名单(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附件2:《2011年扬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所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