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381

 

各党支部:

2010年以来,我院围绕学校提出的“推动科学发展、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地方综合性大学”的主题,紧密结合学院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提升学院实力,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带领广大党员师生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学院党委决定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和经验,以评比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使广大师生党员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各基层党组织始终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  支部班子好。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严格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在工作学习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 工作机制好。模范坚持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制度,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得力,实效性强。

4. 工作业绩好。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学院争取荣誉,工作成绩突出。

5. 师生反映好。党支部影响力大,威信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带动力明显增强。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 教工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争做教书育人的模范、钻研创新的模范、科学管理的模范、保障有力的模范。

3)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师生,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2. 学生党员

1)思想政治好,做政治坚定、信念执着的表率。带头提高党的政治理论素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端正入党动机,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

2)学习成绩好,做勇于探索、善于创新的表率。带头学好专业知识,刻苦钻研学术,增强创新思维,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同年级专业前1/2;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

3)作用发挥好,做勤于实践、乐于奉献的表率。带头投身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和帮扶救助工作,始终做到热忱服务、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克己奉公,努力在服务同学、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中践行党的先进性。

4)群众反映好,做道德高尚、品行优良的表率。带头加强自身思想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行为文明、群众满意的好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担任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或专门从事党务工作的教工,能够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能够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 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4.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立足岗位,率先垂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主题党日活动的基本条件

1. 能够结合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和本部门本支部实际,联系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在教书育人、师德建设、学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 围绕“创先争优”主题,立足本职,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

3. 活动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服务群众有实效。

三、表彰名额

先进党支部3-5个、优秀教工党员12-14名、学生党员5-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5名、优秀主题党日活动3-5项。

四、评选程序

(一)各支部组织申报。各支部要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评比条件和表彰名额,进行民主推荐,择优申报,同一人不可兼报两项。 

(二)专家评审、党委审批。由学院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递交学院党委会讨论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五、奖励办法

对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院党委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受表彰的优秀主题党日活动奖励一定的活动经费。

六、工作要求

各支部对申报对象和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申报先进党支部要填写《杏林学院先进党支部申报表》(附件1),并附2000字左右的支部工作总结和有关图片资料。申报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填写《杏林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附件2)或《杏林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优秀主题党日活动要填写《杏林学院优秀主题党日活动申报表》(附件4)并附活动策划、总结、图片、报道等相关资料。

    请各支部抓紧做好申报工作,于 515日前 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lzhb@ntu.edu.cn

 

     附件:申报表.doc

 

 

                                                                               2012年4月25日